退款政策

退款條款

  1. 維特健靈致力為閣下提供最佳品質的產品。
    如閣下對所購買貨品有任何不滿,請於送貨日起七日內來信至服務信箱 info@vitagreen.online,我們保證退換貨物或在扣除郵遞費用後原銀奉還。
  2. 退款方法 :
    退還款項可於確認後起四星期內存入閣下的付款帳號(信用咭,支付寶)戶口。
  3. 請注意,恕本公司未能退回運費。 同時,若屬於「未能送遞訂單」(見送貨條款第2點),本公司將在扣除運費及合理手續費 (不超過「未能送遞訂單」貨品總值的15%)後作出退款。
  4. 顧客透過維特健靈網站(vitagreen.online,簡稱「本網站」)購買維特健靈產品,而本公司在交易過程中存在重大過失(例如產品送遞有誤),此時方可退款。下列情況恕不退款:
    (a) 貨品是以特價、折扣優惠或促銷價購買;
    (b) 貨品經已使用、受損或打開,或者包裝已破損或受損,或者瓶身保護封條已損毀,或者產品批號或保質期缺失、被覆蓋或模糊不清;
    (c) 貨品已過期或餘下保質期不足六個月;
    (d) 貨物是透過本網站以外其他任何渠道購買;或者
    (e) 貨品標明是贈品或樣品。

  5. 顧客申請退款時須向本公司提供產品及購買之各項詳情,並附上透過本網站購買有關產品之收據。 本公司將核實情況,然後透過電子郵件向閣下確認退款申請是否獲得批准。
  6. 所有退款申請必須在本網站購買產品之後14日內提出,並附上維特健靈出具之正式收據方才有效。
  7. 任何有關訂單事宜(包括未能收到訂單、貨品損壞、申請退款等),客人需在下單90天内以電郵或即時對話聯絡維特健靈,否則將不獲受理。
  8. 維特健靈有權在未經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自行拒絕任何退款申請,有權決定相關退款申請理據不足或並不適當,以及/或者有權因應情況提出以換貨取代退款。
  9. 本條款及細則須受香港的法律管轄並據其詮釋。本中文版本僅供參考,若中、英版本之文義出現歧異,應以條款及細則之英文版本為準。